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全校就业工作目标与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各学院贯彻落实学校的有关规定,全面开展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3、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汇总、审查和报送工作;负责审核鉴证就业协议书,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并上报;做好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改派和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拓工作。全面开展就业宣传工作,走访用人单位,了解就业形势,整合社会资源,开拓就业市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校内外招聘活动。
5、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负责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就业网和就业报的管理和建设。
6、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与建设工作。
7、负责大学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开展全程化大学生就业指导活动,开展职业测评、生涯辅导与咨询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就业援助和维权等服务。
8、负责就业市场调研与预测工作,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的研究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