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简介
焦作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统计财务科、艺术科、社会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新闻出版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焦作市文物局。
焦作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事业发展战略,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印刷、复制等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事业经费;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乡镇文化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制定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博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培训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化建设。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出版活动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
(八)拟订文化、新闻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规范性文件,制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九)负责全市著作权和印刷业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
(十)负责本省公开发行报刊焦作记者站设立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规违纪的新闻采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