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教育委员会简介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梁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78号)和《中共梁平县委、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梁平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梁平委发〔2009〕20号),设立梁平县教育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开展教育调查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工作。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
(四)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指导、规划中小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报批完小(含镇乡成人学校、中心幼儿园)以上学校和审批村级小学、成人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和合并。
(五)统筹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全县教育经费,指导、协调镇乡和有关部门做好对教育税费的征收和对教育的财政收入,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决定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和代收费标准。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对本系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县委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实施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和建设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实施本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面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县级优秀学生审批。
(八)统筹管理小学、初中、高中和职高的招生、考试工作。
(九)拟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和成人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学校对各类学生的考评鉴定,管理初中学历证书和有关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协助市教委做好高中阶段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搞好“三教统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