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房地产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和房屋修缮管理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收缴、使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房屋修缮定额,负责房屋修缮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