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浙江生活垃圾管理方法条例》
宣布执行
《浙江生活垃圾管理方法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4日经浙江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大会根据,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中确立了生活垃圾岗位工作职责、管理方法责任者,及其有关法律依据。
《条例》上都有啥?
下边的重点你一定需看!
重点一
《条例》中确立了省内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废弃物、其它垃圾四类。
重点二
《条例》中确立了岗位工作职责:
设区的市、县(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主管机构负责主管机关内城区生活垃圾管理方面,设区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机构或是区级市人民政府明确的别的单位负责主管机关内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方面。
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推行自我约束的住宅小区,由业委会负责;未聘用物业管理公司且未创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由村(居)民联合会负责;公共建筑、大型商场、各种销售市场、酒店住宿、餐馆等运营场地,生态公园、城市广场、游玩景点等公共场合均由运营管理企业为管理方法责任者等。
重点三
重点四
重点五
来源于:台州晚报
责编:叶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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