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大会决议根据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宣布施行。
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带上犬只出户需戴犬牌并系犬绳等。
社区服务中心、乡镇级市人民政府协调工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搞好本管辖区流浪犬、猫的操纵处理,避免病疫散播。
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应依据当地状况,决策在大城市特殊地区严禁牲畜禽畜活物买卖。
先前
2020年11月1日起
《六安市文明礼仪推动条例》宣布施行
养犬全过程中必须留意这种事宜
第三章 关键整治的不文明现象
第二十六条严禁以下养犬不文明现象:
(一)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带;
(二)携犬出户不立即消除犬便;
(三)携犬(除导盲犬外)搭乘公共性代步工具、进到房间内公共场合和设立禁止进入标示的户外公共场合;
(四)影响别人一切正常生活。
第五章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违背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要求,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带的,由公安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拒不纠正的,处五十元之上一百元下列处罚。
违背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要求,携犬出户不立即消除犬便,危害清洁卫生的,由城管执法单位处五十元之上二百元下列处罚。
违背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要求,喂养犬只影响别人一切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给与警示;警示后不纠正的,或是纵容犬只吓唬别人的,处二百元之上五百元下列处罚。
来源于:cctv新闻、新华通讯社